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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章程
时间:2021-03-23 08:44:25   来源:    点击:

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章程

【学校名称】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2725)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毕业证书】学生毕业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和就业报到证。

【学院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胜利东路248号

【学院网址】www.hljnzy.net

【咨询电话】0454-8304450、8317509

【报名条件】

凡符合参加我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已经参加我省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含补报名),并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及确认的考生均可参加我省2021年高职单招考试。对报名资格有异议者,由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负责审定。空中乘务、民航安全技术管理、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专业报考具体要求详见学网站。

【志愿填报】

(一)填报时间:2021 年3月22日 9:00 26日16:00。

(二)填报办法:考生登录“龙招港”,进入“网报中心”,选择“2021 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入口”进行志愿填报。

3.填报要求:在院校志愿栏目内选择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简称黑农业职院),任选我院6个专业作为专业志愿,并填选“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

【专业计划】


 
备注:1、专业目录以国家新颁布的专业目录为准;2、以上各招生专业及学费标准以省教育厅正式批文为准;3、空中乘务、民航安全技术管理、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专业需要单独进行面试和体检。

【考试安排】

1、我院单独招生考试,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指导、协调和监督下,由我院自行组织实施。

2、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由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具体组织实施,学院各处室分院部按具体分工协助组织。

3、考生必须同时持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二者缺一将取消考试资格。

4、综合素质测试内容:自我介绍、人文综合素养、职业发展规划等方面。

5、综合素质测试形式:网络远程面试(钉钉平台)

6、测试时间:

2021 年 4月 3日至4月 8日(第一阶段)(以学院通知为准)

2021 年 4 月10日至4月 14日(第二阶段)(以学院通知为准)

7、单独招生考试的资格审查、核分工作,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复查无误后向考生公布。

【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

1、结合考生志愿,根据网络远程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考生根据人文综合素养、职业发展规划、自我介绍单项成绩进行综合排序,确定位次先后,在录取期间各专业计划允许调整,当某专业考生生源不足时,将该专业剩余计划调整到其他生源充足专业。如选择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录取到其他有剩余计划专业;如选择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不予录取。

2、录取专业没有最低分数要求。

3、考生录取后不得调整专业。

【录取结果】

在录取前将单独考试成绩上传我院网站和学院微信公众号(hnzy1948)公布,供考生查询,并接受考生申诉。已被我校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由我院下发录取通知书,并在我院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录取最低分,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凡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黑龙江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被我院录取的考生,须正常参加各市(地)招考院组织的2021年全省普通高考考生身体检查,体检合格方能正式入学,否则录取结果无效。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录取过程中中,如果发现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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